新闻中心 你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稚子捧初心•画笔绘成长 ——北碚区青少年美术作品展暨第二届重庆市青少年美术比赛北碚送选作品展征稿

发布时间:2024-04-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术教育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塑造 美好心灵具有重要作用”的指示。通过青少年美术作品展的举办,可以更好地推广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搭建青少年美育平台,推动青少年美术教育事业的发展。稚子捧初心•画笔绘成长 ——北碚区青少年美术作品展暨第二届重庆市青少年美术比赛北碚送选作品展即日起面向全区公开征稿。


 

一、活动主题:


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

二、参赛对象及分组


全区范围内中小学6-14周岁青少年,均可以报名参加。一人投稿一张作品参赛。
A组:2010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12- 14岁)
B组:2012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9-12岁)
C组 :2015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6-9岁)
三、时间安排


参加初赛:4月18日前,各个相关学校、培训机构、个人等参赛人员完成报名,由北碚区美术馆组织评审。
参加复赛:4月20日前,北碚区美术馆将评选出30幅优秀作品送至重庆美术馆参评。
参加决赛:按照重庆美术馆复赛评选结果,组织相关北碚作者到重庆美术馆参加现场比赛。
四、报名办法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
报名地点:北碚区美术馆(重庆市北碚区公园村26号)
报名要求:将作品及附件1、附件2报送至北碚区美术馆,作品信息表(附件2)使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分别用于报名登记和附在参展作品背后右下角。并将作品图片、附件1、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组别+姓名+题目+种类+学校),
作品电子图片(格式为JPG、5MB-10MB大小)。
联系人:亢小云、付秋晔
联系电话:023—68274441  18875096529亢老师
邮箱:1591680082@qq.com
五、种类


包括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粉画、装饰画、儿童画、 线描、卡通漫画等。作品尺寸不超过60×40厘米(国画除外),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雕塑作品不超过长宽高之和150厘米。每幅作品限报1名作者、1名指导教师。参评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指导老师或家长直接参与作品创作。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评。如因作品原创性造成任何法律纠纷,后果由作者自负。(不接受书法、电脑制作及摄影类投稿)。
六、评奖与展览


评奖:由北碚区美术馆组织评审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按作品数量的60%计奖,各组别分别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一、二、三等奖作者将获得主办单位联合签发的获奖证书,其指导老师颁发“优秀辅导老师”证书。
获奖名单将在北碚区美术馆微信公众号、北碚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展览时间:待定
展览方式:北碚区美术馆(线下);北碚区美术馆微信公众号(线上)
展览规模:根据作品数量及质量,确定入展作品数量。
七、其他要求


1.作品原件将于展览结束后退还。展览结束后,将在北碚区美术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领取入选证书、退送作品时间。
2.本次展览相关情况将在北碚区美术馆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公布,敬请关注。
八、作者待遇


1.入选和获奖作者可获得相关证书,主办单位盖章。
2.本次展览预计展出60件作品,并选出30件作品送至重庆美术馆参加评审展览。
九、工作要求


1.本次比赛严格遵循自愿原则,不收取任何参赛费。北碚区美术馆保留以下权利:自由展示参展作品,有权对参展作品进行自由拍照并公开免费使用该照片,使用作者在作品信息登记表上的个人信息,用于对外宣传、画册等公开出版及开发纪念品等影像复制权,并可以在相关媒体、网络长期刊载作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2.作品原件将于展览结束后退还。展览结束后,将在北碚区美术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领取入选证书、退送作品时间。
3.本次展览相关情况将在北碚区美术馆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公布,敬请关注。
   
 

 附件:

1.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第二届重庆市青少年美术比赛团体报名表

2.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第二届重庆市青少年美术比赛作品信息表


附件需长按识别下方的二维码下载

 

 


上一篇: 2024年北碚区美术馆春节开放时间通告
下一篇: 影展开幕+名家讲座|《凌晨的“星光”》纪实摄影展30日开幕,李舸、刘宇讲座同日举行
新闻中心news
新闻资讯 news
Copyright © 2010-2015 cqbbmsg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y:hansa
重庆市北碚区美术馆 版权所有 渝ICP备2021004998号-1